“‘超标’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可上路行驶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 ,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 ,必须在今年10月15日之前到指定地点办理上户登记 。在4月15日之前购买的‘超标’电动自行车 ,此类车辆的生产厂家应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并列入车型目录;对未列入《公告》的机动车产品,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清理整治”工作 ,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。省级管理部门正在调研制定行驶过渡期 ,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(暂住人口还需提供居住证) 、是否会面临处罚 ?
“超标”电动自行车
限期登记上牌
“根据四川省发布的‘新国标’实施意见 ,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
针对电动自行车“新国标”的实施 ,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全市非机动车集中整治行动,
“电动三轮 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