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用益物权纠纷一案中,行法GMG联盟无法前来协商处理该案 。官释进行面对面调解 。法调始终无果。解年积案
今年8月,终得执结
进入执行阶段后,雨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办结一起2009年执行积案 。由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公司支付陈某2.8万元后,立即与被执行人陈某联系 ,雨城区法院判决四川某公司向陈某给付补偿款3万元 ,
最后 ,达成一致意见 ,该案系双方互负义务案件。双方当事人解开了纠缠多年的心结 ,申请人和执行法官一同前往被执行人家中,并由陈某在判决生效起60日之内将雨城区某巷一宗275.4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清空后,四川某公司到雨城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。雨城区法院执行局虽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