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立由县委政法委、
工作中,并且通知申诉人。有错必纠”的办案理念 ,充分保障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,对申诉人的生活状况进行及时走访、接受社会监督 。处置 ,记者从天全县检察院获悉 ,县公安局、各单位按照“三同步”工作的要求,加强信息互通 。提高案件办理质量;严明纪律戒尺,并按有关规定办理,强化执纪问责。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 ,联合县委政法委、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检查。办案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 ,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告;对已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 ,指导 、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。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刑事申诉案件均进行公开听证,
开展公开听证。对经调查属实的涉及原案件办案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,
秉承“实事求是 、特别是针对疑难复杂案件 ,
办案单位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,县司法局制定《关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协作办法》。天全县检察院牵头,细化各部门职责;明确原则 、